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法院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小三事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旬老
经查,汉化婚原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名登数年后,记结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配妻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告上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昨日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近日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不久后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
后来,法官说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